![在述职评议工作会上的讲话[此文共15403字]](https://img.hxli.com/upload/6086.jpg)
第一篇:在述职评议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正当全县人民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努力推进达州发展新跨越之际,县人大常委会在过去述职评议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对被任命的8名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主任进行述职评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具体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坚持党的根本宗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手段,是新形势下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完善监督体制、强化监督职能、提高监督实效的有力举措。刚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做了很好的动员报告,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也提出了要求。这里,我主要讲四点意见:
一、正确对待述职评议工作,不断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
江泽民同志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就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不断地发挥人大制度的优势和作用,把执行党的政策和执行法律统一起来,把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结合起来,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得以正确地实现,从而更好地坚持党对国家工作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持国家政权的性质,实现人民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是我们党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是监督工作与时俱进的重大决策,符合党心民心。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常委会对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是法律赋予的职责,是任免工作的重要环节。这种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中最高层次、最具法律效力和权威性的监督。这种监督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保证国家机器的高效运转,保证人民利益的最终实现。因此,我们一定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挥我们国家政治制度优势和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不断增强人大意识,切实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
近年来,在县委的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已连续三年开展了对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工作。应该说,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发展是健康的,成效是明显的,干部群众的反映也是好的。几年来述职评议的工作实践表明,对任命干部进行述职评议,有利于提高干部的法制意识,促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有利于增强干部的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完善干部监督机制,促进廉政勤政;也有利于人大和政府间的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进一步密切政府部门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要提高认识,摆正位置,把人大常委会的评议当成一次改进自身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廉政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难得机会,自觉接受、主动配合人大的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任职以来的工作,勇敢地面对问题,正视问题,认真地改进工作,以不断地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当一名称职的、群众满意的领导干部。
二、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这次8名被述职评议人员,都是部门的“一把手”,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改革和建设各项事业中肩负着重大责任。我们的工作千头万绪,面对的情况千差万别,工作上出现一些失误或差错也是难以避免的。关键是我们要看到问题和差距,要努力改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衡量述职评议工作效果的主要标准,应该是通过评议后,是否真正找准了问题,理清了思路,制定并落实了整改措施。我觉得,述职人员通过这次评议,重点应该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新的提高:
第一,要在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上有新的提高。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社会主义县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我国加入wt0,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日益提高,迫切要求各级政府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按照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进行经济建设,遵循国际通行规则开展对外经济交流和合作。因此,我们必须尽快转变政府职能,转变管理观念和手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通过人大常委会的述职评议,被评议对象要认真对照检查自己在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对照分析自己带领本部门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上还有哪些不足,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是否得当、执法行为是否文明等等,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力争在依法行政上有新的提高。
第二,要在坚持勤政为民、不断创新工作上有新的提高。江泽民同志强调,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必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开创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这就要求我们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把坚持勤政为民,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首要职责。一个干部是否具备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开拓进取精神,是否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了良好的业绩,是否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群众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是最有发言权的。人大常委会的述职评议有很广泛的群众基础,从评议前对被评议对象的公告,到调查阶段听取被评议对象所在部门、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和上下对口部门的意见,调查了解的面非常广泛,群众的参与度也很高。因此,被评议对象到底怎么样,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可以说,述职评议是一把很好的检验尺子。通过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政府部门的组成人员应当进一步增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提高新形势下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断开创部门工作的新局面;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想问题、办事情都要从人民的愿望和根本利益出发,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丰硕成果。
第三,要在加强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上有新的提高。加强廉洁自律,关键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应该说,我们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上头脑是清醒的,自我要求是严格的。但也确有个别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抵御不住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产生了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腐败现象。反对腐败既要靠教育、靠自觉,更要靠法制、靠监督。人大常委会开展对被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把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充分的调查了解,对述职干部进行全方位的“透视”。经过这样一次评议检验,每位领导干部都应该从中有所感悟,每位领导干部都 ……此处隐藏11054个字……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这是人大实施监督权的本质内涵。
述职评议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因此,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作述职报告,汇报履职情况接受评议,并按照评议的评议意见进行整改,这是由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决定的,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神圣职责,这个权力必须认真行使好。
述职评议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同时强调,加强对干部的民主监督,作为扩大民主政治的重要方面。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关键是要求我们各级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及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公正执法、公正司法,保证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地实施。人大常委会开展述职评议,主要目的就是促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努力提高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和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权的水平,通过评议达到民主监督的目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述职评议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的民主要求,是实践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
述职评议是防止腐败,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有效形式。 这种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人大开展述职评议就是对其所任命的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已被成克杰、胡长清等领导干部走上犯罪道路的事实充分证明。同时人大开展述职评议,也是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我们要通过述职评议这一监督形式,有力地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断地总结成绩,改正工作中的不足,提高他们依法办事,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本领,提高他们拒腐防变的能力。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把自己的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在人民群众中进一步树立勤政为民的公仆形象。
述职评议是党管干部和人大任命与监督干部的有机结合。党管干部,这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政权建设实践中总结和形成的重要组织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由党委向国家权力机关推荐重要干部,是确保党的执政地位,实行党的领导的重要保证。人大述职评议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干部路线,使党管干部原则真正体现人民的意志和要求。二者方式不同,但目标一致。如果人大常委会对所任命的干部缺乏有力监督,对他们的工作政绩、履行职责的情况缺乏了解,在行使任免权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违背人民意志的现象。人大开展述职评议,对任命的干部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也有利于拓宽党委考察、选拔任用干部的渠道,实现党委推荐与人大依法任命,党委考核与人大监督的有机结合。
领导干部要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表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既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也是我们践行"三个代表"好坏、真假的标尺。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当好人民的公仆。要不断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提高工作水平。要学习在前,既要勤于学,又要善于思考;既要向书本学,更要向实践学习,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要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要坚持依法办事,公正用权,建立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防止权力滥用,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兢兢业业做好工作,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严禁弄虚作假,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要自觉地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成效。要增强自律意识,做到清正廉洁。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保持清醒的头脑,过好权力关、金钱关、地位关、人情关,自觉地为民尽责,为党分忧,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市人大要充分履行职能,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三个代表"的本质是执政为民,是当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人大代表是人民选举产生的,人大工作要始终代表人民意志,维护和实现人民利益,这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天职",是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任何时候都要把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之本,把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检验人大工作的标准。当前我们任后监督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人民群众的意愿还有一定差距,与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也还不完全符合。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三个转变",切实改进和加强对受任干部的监督工作,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
(一)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充分行使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人大常委会职权。闭会期间市人大常委会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开展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和经济发展中热点问题的调查和视察,深化对机关干部作风转变和环整治工作的监督,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和对典型个案、社会事业发展的监督工作。同时,要把依法开展述职评议作为我们必须坚持的重要工作。述职评议是一项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建议进一步深入对述职评议的主体、对象、内容和评议方式及程序的研究,从而使述职评议工作既严格又依法有效地进行。
(二)充分听取意见,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今后评议工作进行前可以偿试将被评议对象纳入更广泛的调查了解范围,不仅在本单位调查了解,而且在相关服务单位征求意见;可采用民主测评方式广泛收集意见,扩大代表评议的参与面,将分组评议与大会评议结合起来等等举措,进一步加大力度,善于把监督与支持结合起来,把评议工作与任免工作结合起来,增强监督的实效。
(三)处理好"三个关系",搞好"三个结合",是推进述职评议工作的关键。一是处理好人大监督与党的领导的关系,人大监督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监督,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监督的重要保证。人大开展述职评议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来进行,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高度统一起来,坚持主动向同级党委请示和汇报制度,积极争取同级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将述职评议工作纳入党委组织部门考核干部的总体工作之中,与党委每年度的干部考核工作相结合,并作为考核干部的依据之一。二是处理好人大监督与"一府两院"的协调关系。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在党的领导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这就决定了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一种支持和促进。由此,人大开展述职评议的目的是同"一府两院"协调一致地推进工作,把监督制约与支持和促进结合起来,加强沟通,达成共识,以达到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三是处理好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的关系。敢于监督,就是要依法大胆地、主动地去开展监督,理直气壮地去进行监督。善于监督,就是要在监督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注意监督效果。因此我们在开展述职评议时,一定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有的放矢。把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的工作方法结合好。只有处理好这三个关系,搞好这三个结合,人大对任命的干部的监督工作将会更有根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