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限塑令”政策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时间:2024-11-06 09:41:41
基层反映:“限塑令”政策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此文共119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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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务院发布“限塑令”: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然而,已施行九年的“限塑令”效果不佳。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免费塑料袋仍在普遍使用。以个体商家为主的农贸市场、批发市场仍在普遍使用免费塑料袋,在一些生鲜市场和小型超市,“限塑令”明令禁止的超薄塑料袋也在广泛使用。

(二)收费对需求的调节作用弱化。塑料袋收费太低,导致价格对供需的调节作用不够明显。各地大型超市大都能严格落实“限塑令”,执行塑料袋收费政策。虽然收费能够减少使用量,但很多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人对塑料袋的价格并不敏感。

(三)新兴消费方式成“限塑令”新盲区。近年来,外卖业呈现出井喷式发展,商家在外卖配送时通常会使用超薄塑料袋包装,塑料袋的消耗也成了一个天文数字。“互联网+”的消费场景往往是商家与消费者直接“点对点”,具有一定程度的隐蔽性,这给监管带来了新的难题。快递业也是消耗塑料袋的“大户”。2016年度中国快递领域绿色包装发展现状及趋势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快递业共消耗了82.6亿个塑料袋。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政策效能不足,处罚威慑低。“限塑令”本身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它在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监察没有形成一个完整闭环,如何引导民众、监管市场并促进良好消费和循环系统的形成,需更详细地分解任务,将激励和制裁措施真正运用下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限塑令”涉及的部门包括发改委、质监、工商、环卫、环保、科技、财政、税务等,然而不少基层部门对本部门是否负有相关监管职责并不清楚。不同地区之间监管力度不均衡并缺乏监管协作机制,刺激超薄塑料购物袋、非环保塑料袋在一些监管较松的地区生产,再流向生产环节监管严格的地区使用,对后者的监管工作造成冲击。

(二)垃圾分类“肠梗阻”致塑料袋难降解、难资源化。因价格、技术等原因,能实现全降解的环保新材料塑料袋市场拓展困难。垃圾分类回收再利用体系尚待建立的现状,导致不可降解塑料袋难以资源化利用,而全降解塑料袋也难降解。

三、对策建议

(一)对于目前国家层面的“限塑令”和一些地方的“禁塑令”等地方性法规,应加强具体条款的指向性,提高处理力度,明确执法流程,形成中央+地方的完善法律法规支撑体系。而当下的“限塑令”“禁塑令”还应配套相应保障制度,如增加激励手段和产业政策,鼓励企业生产符合规定的塑料袋,对环保塑料袋或其他塑料袋的替代品增加激励政策,让相关政策法规深入塑料制品产销的每个环节。

(二)在流通环节“限塑”“禁塑”的成本,远远高于生产环节和回收环节,应通过补贴等方式向可降解新型材料产业过渡,并利用价格限制等措施逐步剥离商家与塑料袋生产企业的利益关系,减少其生产与销售,从供给侧改善塑料产品供应环境。

(三)应开展多层次的公众知识普及宣传,让公众了解使用不合格塑料制品的危害。商家、行业协会等各方也应积极参与到社会共治中来,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动态监管执法力度,简化执法流程,让及时惩处与积极引导共同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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