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24-11-06 06:22:54
关于推荐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的通知[此文共954字]

各社会科学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有关学校、企业:

按照中共遂昌县委《关于同意召开遂昌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三次代表大会的批复》(遂委发〔2021〕65号)要求,遂昌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三次代表大会将于2021年11月下旬召开。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并审议遂昌县社科联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遂昌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章程》;审议并通过遂昌县社科联有关决议;选举产生遂昌县社科联第三届理事会及秘书长、副主席、主席。

为做好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基本条件和产生办法

1.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有较高的理论素养,热心社科事业和学会、协会、研究会、社科联工作。

(2)县社科联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要充分发扬民主,把热爱社科事业,具有一定业务水平的一线会员选到代表中来;各有关单位、乡镇(街道)、学校、企业的代表原则上要求是单位负责人或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或负责宣传和社科理论工作的人员。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少数专家学者和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人年龄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

2.代表产生的办法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按分配名额,通过必要的程序,选举或民主协商推选产生,并征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按分配名额研究推荐产生;特邀嘉宾由县社科联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二、理事候选人的基本条件和产生办法

1.理事候选人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思想作风正派,学风端正,有较高学术造诣和理论修养,在县社科界有一定影响和地位,热心所在社会组织和社科联工作。

(2)推荐的理事候选人,任期内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能认真履行理事职责,积极参加县社科联组织的有关活动,接受并完成县社科联委托和布置的有关工作任务。

(3)推荐的理事候选人原则上要求是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的正副会长或秘书长,县级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分管或负责宣传和社科理论工作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其中,从事科研和教学活动的一般应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理事候选人产生办法

理事候选人从代表中产生,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参照代表产生的办法推荐产生。推荐的理事候选人,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通过必要的程序,选举或民主协商产生。其中学会、协会、研究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推荐的理事候选人,事先应征得主管部门同意。

三、代表、理事候选人推荐名额及报送时间

代表和理事候选人分配名额见附件1。

代表和理事候选人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时、按要求做好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的推荐及材料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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