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驻村帮扶工作经验材料
镇安县注重发挥“四支队伍”作用,强管理、夯责任,全力打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铁一般信念、铁一般本领、铁一般作风、铁一般担当、铁一般纪律 ”扶贫干部队伍。
尽锐出战,确保优秀干部下到一线
一是用最严格的举措选派干部。出台《镇安县关于加强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办法》,将1200余名优秀干部下派到了一线。凡是镇办和部门派不出的,取消该单位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凡是派出干部不愿下的,一般干部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后备干部取消资格,科级干部予以免职或降级处理;凡是因选派干部工作不力,造成帮扶村未完成当年脱贫攻坚任务或造成重大失误的,对驻村干部和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二是用最暖心的举措激励干部。在政治上,凡是选派驻村的一般干部直接确定为副科后备,副科干部直接确定为正科后备,正科干部直接确定为重用提拔对象;凡是县委研究干部,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必须占到半数以上。2017年从脱贫攻坚一线提拔干部重用93名,占提拔重用总数135名的68.9%。在经济上,除按规定足额落实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万元、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2万元、通讯费1200元外,每年还拿出100万元,对50个驻村帮扶先进集体和5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在年终考核中直接评为优秀。对已退二线自愿驻村帮扶的干部,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奖励。广泛开展“脱贫攻坚红旗村”创建活动,每两个月评选出30个“红旗村”,入选的村党支部书记工作报酬每月上调500元,其他村干部上调300元。在生活上,为所有驻村工作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一次体检。双职工家庭错时驻村,集中安排食宿,给予伙食补助。三是用最长效的举措提升干部。除定期选派干部外出学习外,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员培训,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党校、县扶贫局、县农广校负责组织实施,邀请专家学者或者业务骨干授课。
严格管理,确保良好形象树在一线
一是制定铁律严格约束。出台《镇安县脱贫摘帽六条铁律》,要求党员干部必须佩戴党徽,亮明身份;所有干部必须吃农家饭;县领导每周驻村不少于“一天一夜”、包户干部不少于“两天两夜”、驻村工作队员不少于“五天四夜”。二是强化督查从严问责。成立以县人大主任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四名人大副主任为副组长的脱贫攻坚督查工作组,抽调专兼职工作人员57人组建 “一办两组五队”,开展明察暗访,一周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评比。同一问题第一次进行约谈并公开通报,第二次诫勉谈话并给予相应处分,第三次就地免职。2017年,共问责干部321人,召回第一书记3人,调整村党支部书记7人。三是创新举措充实力量。在全县150个村(社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以20-30户左右为1个片区,推选1名扶贫“中心户长”,全县共推选扶贫中心户长3050名。户长重点当好“五大员”,即扶贫政策“宣传员”、脱贫工作“指导员”、联系群众“信息员”、脱贫攻坚“联络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每月给予50分爱心积分,作为薪酬用于“爱心超市”兑换物品。
压实责任,确保四支力量干在一线
一是以上率下带头干。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带头包抓1个深度贫困村、2个贫困村,联系1个非贫困村;其他县级领导包抓2个贫困村,联系1个非贫困村,全县96个贫困村全覆盖。二是明确分工统筹干。下发《镇安县脱贫摘帽县级领导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明确了县委统筹、政府主抓、人大监督、政协评估的职责分工。严格对标“577”标准,制定脱贫摘帽任务、责任、时间清单,建立户脱贫、村退出、县摘帽“三本台账”和产业项目、群众诉求“两个明细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与各责任部门逐项签订“责任状”,实行工作交办、对标销号管理。三是干部包户精准干。县级干部、科级干部、一般干部分别包扶不少于5户、3户、2户贫困户,并且联系一定数量的非贫困户,实现干部帮扶贫困户、联系非贫困户全覆盖,一包到底,不脱贫不撤离。